接下来为大家讲解最新版-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以及船舶引航是什么工作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针对所有船舶。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海安法》对强制引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引航水域、对引航机构和引航员、被引领船舶的规范要求等。
第二条 在本省沿海、内河水域的船舶航行、船舶停泊和作业、船舶和船员管理、通航保障、水上搜救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船舶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注销该船舶的国籍登记。第十一条 中国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并运行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十条 船舶在长江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白天应当在前桅顶部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船尾悬挂船籍国国旗,有引航员在船时应当加挂“H”旗。“H”旗是海上旗语之一。
2、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维持港口和沿海水域的秩序,保证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特制定本规则。
3、可以**,私人游艇可以进入长江。但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的规定,并在海事部门指定的河口进行备案登记,同时需要获得该区域的船舶管理机构颁发的通行证或许可证。
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20周岁、未满60周岁;(三)身体健康;(四)具备大专以上航海或者船舶驾驶专业学历并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五)无重大船舶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严重违反船舶及船员管理的违章记录。
1、第十条 引航员服务簿是引航员的职业身份证件,应当载明引航员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所属引航机构名称等有关事项。
2、有的国家规定载重量超过一定吨位,或上次引航后超过一定期限的船舶,均须由当地引航员引航。国家对进出本国港口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的***叫引航权。非强制的引航服务,由船方提出申请。
3、一级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的资历要求:二级引航员引领资历不少于36个月,且任该职后在报考航线全程引领船舶不少于36艘次,引领不少于9万公里或400艘次。
4、助理引航员不能独立引领船舶,见习引航员不能独立引领见习等级或者该见习等级以上等级的船舶。第十八条引航员应当经过规定的培训、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和引航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考试发证的有关规定,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5、国家规定引航员必须是学航海技术出身的,也就是说,驾驶员如果学历达到要求,到一定级别后是可以转为引航员的,学轮机的,还没有听说可以转行做引航员。
关于最新版-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以及船舶引航是什么工作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
船舶叉车焊工招聘
下一篇
天津船舶机务助理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