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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规程

今天给大家分享船舶登记材料管理规范最新,其中也会对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规程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法律依据:《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规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市渔业主管部门在上级核定的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总量内,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核定全市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指标,下达各区、县(市)。

船舶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船舶登记,是指船舶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进行登记的行为。

 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规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七条 船舶进出渔港必须遵守本办法和渔港港章,按规定缴纳有关规费,接受监督管理。渔港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渔港港章由各渔港管理机构制定,经认定该渔港的***批准,报省渔港监督部门备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监督管理,规范船舶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港务(航)监督机构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进行登记的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小型船舶不得设置暗格、夹层等可以藏匿货物、物品的处所,船体结构经国家船检部门审定后不得擅自改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于5米内河渔船,需要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以及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除此之外,如果是养殖渔船,所有人还需要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城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

3、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船舶注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船舶技术资料;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共有船舶的,还应当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等。

5、需要如下文件: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桂林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法律分析: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船舶抵押合同,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2、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3、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4、捕捞渔船买卖、作业方式、主机功率、主尺度或总吨位变更的,应交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变更船舶抵押合同,应交验抵押权登记证明书;登记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关于船舶登记材料管理规范最新,以及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规程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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