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船舶燃油管路的管理规定,以及船舶燃油管路系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航道深度:船舶航道的深度要求取决于船舶的吃水深度,即船舶在水中的下沉深度。船舶的吃水深度要求航道深度要大于吃水深度,以确保船舶在航行时足够的水深,避免触底或搁浅的风险。
2、风管穿过桁材的通舱件应满足规范要求。***管上设置的调风门或防火风闸应便于人员操作或维修。 10管路上宜***用小角度弯头,两个弯头的间距一般不小于为管子通径的5倍。
3、氧气管道:淡绿色。乙炔管道:黑色。热力管道:铁红色。压缩空气管道:深蓝色。燃油管道:***。冷却水管道:绿色。
4、安装后的管路要防止异物进入,末端应予封口,保持管内清洁。7 主机滑油循环管路、汽缸油管路、凸轮轴滑油管路,安装后要进行投油清洗。8 蒸汽管、热水管的安装要求有热胀冷缩的补偿。9 舱柜空气管安装应保证空气是向上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燃油、润滑油(下称燃润油)供应市场,加强船舶燃润油供应的行业管理,保证港口和船舶生产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制定本规定。
根据《船舶燃油供应企业资质认可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设立供油企业须向交通部申请资质认可,通过船舶燃油供应资质认可后,获得“船舶燃油供应资质认可证书”(下称“资质认可证”)的企业,方可从事水上供油业务。
第四条 经营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依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内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经营活动。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法律客观:《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 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燃油应符合CB252-81要求。环境温度5-42℃时,可使用0#,-10#轻柴油,南方地区可使用10#轻柴油,北方冬季高寒地区可使用-20#、-35#轻柴油。燃油应沉淀72小时后使用,沉淀时间不低于24小时。
油口处的阻力不允许超过所用柴油机性能数据单上规定的使用干净滤芯时的规定值。这个阻力值是建立在燃油箱装一半燃油的基础上的。5)燃油回油阻力是不能超过所用柴油机性能数据单上的规定。
四缸柴油机,回油管堵死,是可以临时使用的。但是会出现回油管无法回油到油箱里面造成油耗升高。另外还有可能造成发动机喷油过多。造成发动机燃烧不好。排气管黑烟比较严重。
关于船舶燃油管路的管理规定,以及船舶燃油管路系统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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