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船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船舶治安管理规定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集体和个体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治安秩序,保卫海防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出海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三条 公安边防部门是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第四条 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4、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条例 凡集体、个体所有的渔业船舶、运输船舶、农副业生产船舶,均须经其主管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全部有效船舶证件,并向驻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登记船舶户口,领取《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方准出海生产、营运。
5、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及沿海水域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的管理工作。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6、根据《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查获船只因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船名、船号出海,以及该船和船员未申领出海船民证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约10万元人民币。接下来,该渔船还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沿海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护船员(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九条第二款:“船舶或人员在海上严重违反本规定,如不及时控制涉案船舶,案件无法查处的,经设区的市公安边防机关批准可以扣押船舶。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沿海边防管理,方便台湾船舶及其船员的正常往来,维护沿海、港口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4、第三条 公安边防部门是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第四条 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是地方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情节严重的将会从5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航空器的行为,是指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航空器驾驶证,而驾驶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行为。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法律主观: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关于船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船舶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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